本公司由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經營委員會作為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至少 1 年 1 次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係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防弊措施、制定誠信經營政策與監督執行相關事項、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規劃檢舉制度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等。
本公司每年至少 1 次向永續經營委員會報告誠信經營履行情形、採行措施及檢舉案件調查結果。2025 年共報告 2 次(3 月及 9 月),報告內容包含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落實誠信經營之作為(包含教育訓練辦理情形)、檢舉制度之運作、加強資訊揭露、其他有助於瞭解本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等 5 個構面。

本公司針對不誠信行為風險較高之營業活動,建置完善之會計與內部控制制度,並持續檢討與精進,以確保相關制度之設計與維持執行有效性。董事會稽核處亦將前項制度遵循情形納入查核項目作成稽核報告,並定期將缺失改善辦理情形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另本公司每半年辦理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自評內容包含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並參酌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規範,以檢視業務執行是否落實誠信政策。
此外,本公司每年定期將各子公司依營業範圍內檢視具不誠信行為風險較高之營業活動及防範方案提報永續經營委員會及董事會。合庫集團國內全數營運據點執行貪腐風險評估比率為 100%,其中合庫銀行 2025 年度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報告顯示,「貪腐」類型既有風險態樣無發生主管機關裁罰或內外部查核缺失,控制措施實施成效為高成效,無鑑別出重大貪腐風險。
落實誠信經營
為有效推動誠信經營,本公司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等商業行為法令,並參酌「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制訂「 誠信經營守則 」、「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對禁止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政治獻金、捐贈或贊助、反貪腐及賄賂、內線交易之禁止及保密協定、利益迴避、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誠信經營商業活動、禁止不公平競爭行為、涉不誠信行為檢舉案之處理及內部宣導、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結合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等措施加以規範,另訂有「 員工服務及行為規範要點 」、「 檢舉辦法 」及「處理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並於公司官網、年報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及作法,宣導與防制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訂有「 人權政策 」及「 員工服務及行為規範要點 」等規章規範全體同仁,如管理階層或員工有違反行為準則之情事,將依本公司「員工獎懲要點」及「員工考核要點」規定,提報本公司甄審暨考核委員會,按情節輕重核予懲處並評列相應之年終考核等第,亦將影響員工年度獎酬數額,情節重大者將依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以確保內部行為準則規範有效執行。
為落實誠信經營之承諾,本公司訂有「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2025 年度由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全體董事、高階管理階層共 112 位簽署,另本公司及合庫銀行員工亦已簽署「員工行為準則承諾書」,簽署率100%。集團內各子公司,每年皆向其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守則遵循情形,2025年均已陳報完畢。此外。本公司與外部合作夥伴建立商業關係前亦需先進行誠信經營評估,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且將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落實誠信經營理念。
2025 年度合庫集團未有涉及貪腐、詐欺、賄賂、內線交易、洗錢、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壟斷、操作市場之行為,亦未有不當的政治獻金、不當的慈善捐贈及贊助等違反行為準則之情形,但發生 1 件利益衝突案件,為前合庫銀行櫃員以稅費款項未即時入帳之手法挪用客戶所繳款項,遭金管會核處罰鍰 200 萬元;涉及客戶隱私數據事件 1 件,為合庫人壽委外廠商作業疏失導致 2 份保單寄送錯誤影響 2 名客戶;其他不誠信行為 1 件,為金管會對合庫銀行辦理保險代理人業務專案檢查,查有理財講座管理欠妥,推介特定金融商品之情事,該檢查報告遭金管會核處罰鍰 80 萬元。其餘因違反業務規範而受主管機關裁罰案件與改善情形請詳 法令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本集團每年持續開辦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包含反貪腐及反賄賂主題),除錄製線上數位課程由全體同仁研讀外,每年邀請外部講師進行誠信經營專題講座,參加對象包含集團各公司董事、高階管理階層及經理人等,由上而下向全體員工傳達誠信經營之重要性。
2025 年邀請外部講師針對「誠信經營管理與行為風險」之議題深入剖析,介紹國際反賄賂反貪腐之法令與趨勢,臺灣金融業近年面臨的挑戰,及未來如何強化誠信經營管理架構之文化與訓練,並因應趨勢及法規變動,介紹問責制度與責任地圖,提出落實責任地圖的三大重點工作,以具體行動實踐誠信經營文化。

檢舉制度
檢舉制度運作機制
為防範不法行為,促進公司健全經營,並保護檢舉人,本公司訂定「 檢舉辦法 」及「處理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並每年辦理檢舉制度線上教育訓練,讓全體員工瞭解檢舉相關規定和流程,熟悉通報管道及所受保護,以確保檢舉制度之落實。
本公司不得因檢舉案件對檢舉人予以解僱、解任、調降、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或子公司除應對被檢舉人及涉案人員依相關懲戒辦法辦理外,得依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予檢舉人獎勵;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議處,以期強化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

2025 年檢舉案件處理情形
2025 年本集團未有發生損害檢舉人權益或予以不利處分之情事。2025 年本集團檢舉信箱受理案件共 54 件,均已完成調查並結案,其中屬實 7 件、部分屬實 2件、不屬實 45 件;本公司 2025 年度上半年檢舉案件處理情形已依規於 114 年9 月 10 日陳報永續經營委員會,2025 年度下半年檢舉案件處理情形於 115 年 3月 3 日陳報永續經營委員會。
